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龙海区海岸建筑后退线划定方案的批复
《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政府关于龙海区海岸建筑后退线划定方案的请示》(龙政综〔2024〕18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龙海区海岸建筑后退线划定方案(以下简称划定方案),实施期限为2年,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二、划定方案包括《龙海区海岸建筑后退线划定方案(试行)》和龙海区海岸建筑后退线数据库。龙海区大陆海岸线公里,其中,严格保护区域涉及海岸线公里;限制开发区域与优化利用区域涉及海岸线公里,设置海岸建筑后退线公里(其中,“未建成区”海岸建筑后退线米;“已建成区”海岸建筑后退线公里海岸线,海岸建筑后退线米。
三、你区要认真做好划定方案组织实施工作,严格执行后退区域准入清单,以及新建建筑物、构筑物与已有建筑物、构筑物的具体管控要求和建设需求。市发改委、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等市直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职能,积极指导和监督龙海区做好划定方案实施,有序推进相关工作,保障重大项目落地实施。
四、切实维护划定方案严肃性。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改。因自然灾害、生态红线、重大项目等因素确需对相关内容进行优化调整,以及实施期限到期后确需延长的,由你区提出申请,按有关程序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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