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平和县二○一○年度第十二批次工业用地挂牌出让方案的批复
《平和县人民政府关于二○一○年度第十二批次工业用地挂牌出让方案的请示》(平政文〔2010〕192号)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平和县人民政府关于二○一○年度第十二批次工业用地挂牌出让的方案。拟挂牌两宗土地总面积5.624公倾,其中:出让土地面积5.3505公顷,代征城市道路用地0.2735公顷。宗地使用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工业用地(金属制品、印刷业)。该批次用地已经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地〔2010〕304号文批准农用地转用并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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