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平和县人民法院公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本院根据平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申请于2025年7月30日裁定受理平和县天香茶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7月30日指定福建方圆人律师事务所为平和县天香茶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平和县天香茶业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2025年9月7日前,向平和县天香茶业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南昌路水仙花园2栋201室;邮政编码:363000;联系电话:严嘉敏,)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平和县天香茶业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平和县天香茶业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5年9月12日下午15:30在平和县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公 开 人:平和县天香茶业有限公司管理人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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