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芗城区天宝物流园用地土地前期开发招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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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芗城区天宝物流园用地土地前期开发招商的公告
2010-12-0800:00
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2010]122号专题会议纪要精神,为确保天宝物流园项目的顺利进行,及时筹集项目建设资金,促进项目早日开工建设,经研究,决定对漳州市天宝物流园项目土地前期开发进行公开招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招商内容:招商人和投资人合作并由投资人出资完成天宝物流园项目用地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高低压电线路及其他杆线迁移等工作后(即土地前期开发达到“征迁后现状平”的土地挂牌出让条件),将符合出让条件的经营性土地交由漳州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按规定挂牌。
1、具有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注册资金5亿元以上;投资人(含下属子公司,子公司的资格须凭有效证据加以证明)开发过的建筑面积超过100万平方米(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载明的建筑面积为准),且其中至少有一个项目单个项目建筑面积超过50万平方米(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载明的建筑面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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