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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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霄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土地市场来源:漳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6-09-02 14:56:51我要评论
经云霄县人民政府(云政综(2015)151号、(2016)149号)批准,云霄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经云霄县人民政府(云政综(2015)151号、(2016)149号)批准,云霄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无。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6年8月31日至2016年9月20日到云霄县莆美镇宝洋街侨兴路39号502室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6年8月31日至2016年9月20日到云霄县莆美镇宝洋街侨兴路39号502室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20日16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6年9月20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2016年9月21日16时在云霄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进行。
1.本次拍卖不接受邮寄竞买,币种一律为人民币,时间为北京时间,成交价为土地出让金。契税、城镇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其它税费由竞得人按规定缴纳。出让地块的竞得人应于成交确认之日起30天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
2.本次出让地块按出让地块出让起始价的10%收取土地开发利用履约保证金
3.出让地块成交确认后,我局拟对其进行土地登记,若对本公告的土地使用权的权属、界址等有异议者,请于一个月内到云霄县国土资源局城区土地登记处,申请办理复查手续,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将准予注册登记。
4.其他事项详见云霄县2016年第5号公开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竞买须知。
联系地址:云霄县莆美镇侨兴路39号
开户单位:云霄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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