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南靖闽台精密机械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标准厂房一期工程)方案批前公示
南靖闽台精密机械产业园项目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向我局提交该单位的建筑设计方案。经审查、分析和讨论,南靖闽台精密机械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标准厂房一期工程)方案相关指标符合《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的相关要求,原则同意本方案,现对该项目建筑设计方案进行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三条、《福建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的相关规定,公示如下:
该方案实际用地面积28600.21㎡,总建筑面积59678.65㎡,总计容面积68429.1㎡,容积率2.39,建筑密度48.15%,绿地率10%。其他指标及总平面图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三日。
公示期限内,欢迎公众通过来信、来访等法定方式向我局反映、发表意见或提出主张;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以上事项我局将依法予以核准。
联系方式:南靖县自然资源局(南靖县山城镇江滨路80号),邮政编码:363600,联系人:吴女士,联系电话。
附图:南靖闽台精密机械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标准厂房一期工程)方案总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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