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靖自然资告字[2022]22号)
经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南靖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靖2022P04号地块位于高新区金湖路以东、规划横一路以南、郑古路以北,面积3.6794公顷,拍卖起始价14100万元; 靖2022P05号地块位于高新区规划纵一路以东、规划横一路以南、郑古路以北,面积3.5974公顷,拍卖起始价14000万元; 靖2022P06号地块位于高新区古湖西路以东、金山路以南、郑古路以北,面积6.0061公顷,拍卖起始价22100万元;
高新区金湖路以东规划横一路以南郑古路以北
场地平整:红线内土地平整 基础设施:通路、通电、供水、排水、通讯
高新区规划纵一路以东规划横一路以南郑古路以北
场地平整:红线内土地平整 基础设施:通上水、通下水、通路、通电、通讯
高新区古湖西路以东金山路以南郑古路以北
场地平整:红线内土地平整 基础设施:通上水、通下水、通路、通电、通讯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在本县范围内凡属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且整改未到位的企业及其控股股东、被列为失信行为人或在本县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不能参与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2年04月14日至2022年05月05日到南靖县自然资源局五楼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2022年04月14日至2022年05月05日到南靖县自然资源局五楼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05月05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2年05月05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2年05月06日15时00分在南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一)本次拍卖地块的竞买人必须达到两人以上(含两人),若不足两人,该地块的拍卖活动自动终止。
(二)本次出让的土地出让价款包含自然资源部门所要求应配备的地下停车位、人防、配电室等配套设施的地下空间使用权价款,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使用费、失地农民社保、补充耕地指标等相关报批费用,但不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耕地占用税、人防费、交易鉴证费及商业、办公、娱乐、仓储等经营性用途的地下空间使用权价款。
(四)竞买未成交的,竞买保证金在本次公开出让活动结束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但不计利息。
(五)本公告与其他所有出让文件资料均为不可分割的整体,对竞买人竞买、签约和履行合同均有约束力。
(六)本公告视同登记公告。凡对以上宗地有异议者,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及相关材料向我局提出,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将在公告期满、办理供应手续后,直接登记给受让方。
(七)其他事项详见《拍卖出让须知》及其他相关文件。
联系地址:南靖县自然资源局(南靖县山城镇江滨路80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韩女士 赵女士
开户单位:南靖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南靖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南靖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南靖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南靖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南靖支行,南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建设银行南靖支行,农业银行南靖县支行营业厅,南靖县农联社山城信用社
银行帐号:9350 0001 0005 4289 32,9080 9100 1001 0000 100160,3500 1667 7070 5000 1204,64,9080 9110 1001 0000 0344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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