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霸福建省漳州市诏安县梅洲乡梅溪村吴丽光
梅溪村原集体资产鱼塘三个,分别是鸭母塘(位于梅东村交界地,面积约6亩),新埭底塘(位于地梅溪村桥头片区,面积约10亩),溪头井塘(位于梅西村交界处,面积约8亩)。吴丽光任梅溪村主官时利用其黑恶势力私自将集体的资产鱼塘没有通过合法程序,私自将集体资产违法处置卖给个人开发厝地,吴丽光从中分赃得利,群众敢怒不敢言,其他村干部不敢反对,因为吴丽光是梅溪村的黑恶势力,一言堂村支书,背后还有上层官员保护伞。
鸭母塘违法卖给梅东村的吴福顺开发厝地,新埭底塘违法卖给梅溪村吴端荣吴阿顺开发厝地,溪头井塘违法卖给梅溪村吴明元现种植果树。这三个集体资产的鱼塘是梅溪村各片区集体的资产,在没有按照程序进行拍卖,利用当村主官的职务之便违法将集体的鱼塘低价卖给好友进行开发厝地及种植果树,从中合股分赃,违法侵占集体财产,请求上级政府进行调查,收回被非法卖出的鱼塘,追还群众集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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