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位于南靖县金山镇安后村的福建檀香楼紫檀家具有限公司的土地以及地上建筑和设备等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2、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竞买人应当理解委托的法律含义,办妥委托手续,并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
3、竞买人应当仔细阅读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相关附件资料,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4、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以申请看样。
5、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价的,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6、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蕞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标。
7、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福建省南靖县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3月23日10时至2017年3月2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福建省南靖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户名:南靖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地址位于福建省南靖县金山镇安后村(金山镇工业集中区)的福建檀香楼紫檀家具有限公司的土地,面积为35536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为靖国用(2014)第30313号;以及地上建筑和设备如下:
1、宿舍楼:自建房,尚未办理产权证,建成于2014年,四层钢混结构,建筑面积3696.86平方米,外墙瓷砖面层,铝合金窗并配有窗帘,楼梯大理石台阶,不锈钢扶手。一层净层高4米,一侧分隔成多间办公室用,配卫生间,大理石地面面层,墙面白灰粉刷。另一大侧为职工食堂,大理石地面面层,墙面白灰粉刷;二至四层净层高3.1米,作职工宿舍,各间配有卫生间,大理石洗衣池,各层钢砖地面,内墙面水泥漆粉刷,木门。
2、2号车间:自建房,产权证靖房权证金山字第E-340071号,建成于2013年,单层钢结构,建筑面积5052.998平方米,檐高6米,铝合金玻璃窗4米*2米,厂房墙下部18砖墙高3.3米,上部彩钢板围护,彩钢板斜屋面,型钢支柱及屋架,照明电灯、消防喷淋系统安装完整,水泥砂浆地面。
3、3号车间:自建房,产权证靖房权证金山字第E-340072号,建成于2013年,单层钢结构,建筑面积1857.026平方米,檐高6米,铝合金玻璃窗4米*2米,厂房墙下部18砖墙高3.3米(外墙面墙砖面层,内墙面白灰粉刷),上部彩钢板围护,彩钢板斜屋面,型钢支柱及屋架,照明电灯、消防喷淋系统安装完整,水泥砂浆地面。
4、1号车间:自建房,产权证靖房权证金山字第E-340073号,建成于2013年,单层钢结构,建筑面积5053.186平方米,檐高6米,铝合金玻璃窗4米*2米,厂房墙下部18砖墙高3.3米,上部彩钢板围护,彩钢板斜屋面,型钢支柱及屋架,照明电灯、消防喷淋系统安装完整,水泥砂浆地面。
5、厕所、配电房:自建,未办证,建成于2014年,单层混合结构,建筑面积109.2平方米,净层高3.3米,外墙面墙砖面层,一侧厕所贴半墙高瓷砖面层,其它白灰粉刷,分隔成多间,蹲式便器,地面防滑砖面层;另一侧配电房,白灰粉刷,水泥砂浆地面。
6、锯木车间:自建,未办证,建成于2014年,单层钢结构,建筑面积471.23平方米,檐高6米,铝合金玻璃窗,四周彩钢板围护,彩钢板斜屋面,型钢支柱及屋架,照明电灯安装完整,电动卷闸门,水泥砂浆地面。
7、消防水池:自建,未办证,建成于2014年,储水量580吨,钢筋砼墙(外墙30-35厘米厚,内分隔墙20厘米厚),深4米,钢筋砼底部厚30厘米。
8、泵房:自建,未办证,建成于2014年,长8米*宽4.2米=33.6平方米,三面钢筋砼墙厚30厘米,另一面与消防水池共墙,高4米,钢筋砼顶板厚10厘米。
9、值班室:自建,未办证,建成于1989年,单层混合结构,面积34.76平方米,24砖墙,净层高3.7米,内外墙白灰粉刷,木门窗,红砖地面,外观较旧,主体结构及配套设施,能满足使用功能要求。
10、设备:电力系统及泵房设备,其中电力系统的变压器型号已淘汰,线路及配电屏正常;泵房设备为深井泵、消防水泵、连接管路安装完毕,尚未启用,状态良好(各设备名称、型号、生产厂家、启用时间等详细情况见《设备清查评估明细表》)。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福建省南靖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福建省南靖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7年3月13日9时起至2017年3月14日16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蕞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一人报名,一人出价即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7年4月5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南靖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南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账号:0090558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联系地址:福建省南靖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版权声明:本文由网络蜘蛛自动收集于网络,如需转载请查明并注明出处,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