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漳州台商投资区金山矿区生态治理--大型综合体项目土地与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公告
投资区金山矿区生态治理--大型综合体
项目土地与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
因漳州台商投资区金山矿区生态治理--大型综合体项目建设需要,漳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决定征收漳州台商投资区金山矿区生态治理--大型综合体项目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所有集体土地、国有土地及其地上物(具体以规划红线图为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实施意见》(闽建〔2012〕13号)及房屋征收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将该征地范围内的土地与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予以公布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自2022年4月30日至2022年5月29日为止(期限30日),被征收人可在该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将反馈意见提交给角美人民政府,联系电话:,并附带本人身份证明和房屋权属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附件:漳州台商投资金山矿区生态治理--大型综合体项目土地与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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