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平和县2014年第五批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方案的批复
《平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平和县二○一四年度第五批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方案的请示》(平政文〔2014〕195号)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平和县2014年第五批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方案。拟拍卖宗地出让面积17221平方米,道路预留用地面积436平方米,合计土地面积17657平方米;其中商服用地2870平方米,住宅用地14351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批发零售用地(批发零售为主,兼营住宿餐饮及商务金融)、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住宅)。该批次用地已经平和县政府以平政文〔2014〕191号文批准收回。
你县拍卖出让上述地块,应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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