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平和县2020年第二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的批复
你县《关于平和县2020年第二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的请示》(平政地〔2020〕36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平和县2020年第二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的方案。拟拍卖土地编号平2020P02,土地面积3.8577公顷,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商品房)、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铺、超市),宗地使用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地〔2010〕982号文批准农用地转用并征收的国有建设用地3.3039公顷,平和县人民政府以平政地〔2020〕34号文批准收回的存量国有建设用地0.5538公顷。
你县出让上述地块,应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规定执行。
版权声明:本文由网络蜘蛛自动收集于网络,如需转载请查明并注明出处,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