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漳州台商投资区2022年第二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工业)挂牌出让方案的批复
你区《关于漳州台商投资区2022年第二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工业)挂牌出让方案的请示》(漳台管综〔2022〕20号)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漳州台商投资区2022年第二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方案。拟挂牌二宗工业用地(专用设备制造业生产用地、专用设备制造业生产用地)。挂牌出让2022G01号宗地使用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地〔2021〕823号文批准农用地转用并征收的国有建设用地2.117公顷;挂牌出让2022G02号宗地使用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地〔2021〕823号文批准农用地转用并征收的国有建设用地1.4089公顷。
你区挂牌出让上述地块,应根据《全国工业出让蕞低价标准》(国土资发〔2006〕307号)、《福建省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实施办法》(闽政办〔2018〕49号)及《福建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13年本)》(闽国土资综〔2013〕197号)等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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