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漳州市区2019年第二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的批复
索 引 号:ZZ0-00032
发布日期:2019-05-1517:34
生成日期:2019-04-19
发文字号:漳政地〔2019〕27号
内容概述: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漳州市区2019年第二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的批复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漳州市区2019年第二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的批复
你局《关于漳州市区2019年第二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的请示》(漳自然资〔2019〕61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龙文区水仙大街以南、鸿浦豪园以东地块等4个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拟出让用地4宗,合计土地总面积21.562485公顷,其中:龙文区水仙大街以南、鸿浦豪园以东地块用地面积7.696147公顷,土地用途: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住宅)、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场、商店),宗地使用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地〔2013〕53号文批准农用地转用并征收的国有建设用地0.017194公顷、以闽政地〔2015〕691号文批准农用地转用并征收的国有建设用地7.423023公顷、市政府以漳政地〔2019〕10号文批准收回的存量国有建设用地0.25593公顷;龙文区龙祥路以西、水仙大街以南地块用地面积3.27678公顷,土地用途: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住宅)、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场、商店),宗地使用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地〔2005〕83号文批准农用地转用并征收的国有建设用地;芗城区金峰北路以东、金华西路以南、仙景路以西地块用地面积4.804639公顷,土地用途: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住宅)、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场、商店)、商务金融用地(商务办公),宗地使用市政府以漳政地〔2010〕244号文批准收回的存量国有建设用地;高新区南江滨路以南、姜园亭路两侧用地面积5.784919公顷,土地用途:商服用地-旅馆用地(酒店用地),宗地使用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地〔2018〕1061号文批准农用地转用并征收的国有建设用地4.384316公顷、以闽政地〔2018〕1184号文批准农用地转用并征收的国有建设用地0.525735公顷及市政府以漳政地〔2019〕7号文批准收回的存量国有建设用地0.874868公顷。
你局出让上述地块,应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39号)等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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