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自然资源局漳州开发区分局和漳州招商局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21年度土地(资产)评估服务标前更正公告
漳州市自然资源局漳州开发区分局和漳州招商局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21年度土地(资产)评估服务
合同包1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更正原因:内容修改更正内容:事项: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二技术要求(16)★土地(资产)出让业务评估费每宗按《福建省房地产估价行业收费指导意见》(闽房协估经委(2016)8号)规定的收费标准的2.5折结算;土地(资产)收储和补办出让的评估费每宗按《福建省房地产估价行业收费指导意见》(闽房协估经委(2016)8号)规定的收费标准的3.5折结算,每宗地评估费若低于2000元,按2000元结算。因规划指标或相关出让条件发生调整需对已备案的评估报告重新测算并再次出具评估报告的,费用按合同价减半,减半后若超过5000元按5000元结算,若低于2000元,按2000元结算。更改为:(16)★本项目的预算金额为预估2021年度土地(资产)评估服务所需金额,仅作为报价的参 考,具体采购金额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供 应商根据合同包总预算金额进行报价。土地(资产)出让业务评估费每宗按《福建省房地产估价行业收费指导意见》(闽房协估经委(2016)8号)规定的收费标准的25%计算,即结算金额=(中标价/总预算金额)*25%;土地(资产)收储和补办出让的评估费每宗按《福建省房地产估价行业收费指导意见》(闽房协估经委(2016)8号)规定的收费标准的35%计算,即结算金额=(中标价/总预算金额)*35%。
此外,每宗地评估费若低于2000元,按2000元结算。因规划指标或相关出让条件发生调整需对已备案的评估报告重新测算并再次出具评估报告的,费用按合同价减半,减半后若超过5000元按5000元结算,若低于2000元,按2000元结算。
地 址:西安市碑林区陕西省西安市曲江新区雁翔路3269号旺座曲江E座29层29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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