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长泰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漳泰征预公告〔2024〕3号)
为实施漳州市长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和专项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长泰区湖珠水库工程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征收(使用)土地的范围、目的
1.拟征地面积:拟征收(使用)土地面积92.7196公顷。
2.征地范围:东至湖珠村,西至透龙林场,南至透龙林场,北至透龙林场 。
具体位置详见规划选址(或工作)红线.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为:长泰区岩溪镇湖珠村、顶山村、霞美村、湖珠工区;涉及的国有单位为:湖珠工区(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长泰区湖珠水库工程,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水工设施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拟于2024年1月11日由漳州市长泰区岩溪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场、区、办事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国有单位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本次征收土地的实施征地单位为漳州市长泰区岩溪镇人民政府,我区由漳州市长泰区岩溪镇人民政府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开展现状调查、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补偿登记、签订协议等相关土地征收法定程序。
附件:长泰区湖珠水库工程规划选址红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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