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开发区工业园区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
《漳州开发区工业园区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已经管委会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闽政〔2020〕1号)以及《漳州市工业园区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文件精神,深入推进我区工业园区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园区发展水平,为进一步深入落实漳州市政府“大抓工业、抓大工业”三年行动计划提供有力支撑,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坚持高质量发展理念,对标工业园区标准化建设要求,深入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方位推进开发区生产、生活、生态均衡发展,有效发挥开发区对产业的聚集、引导、辐射、带动作用,为开发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有效支撑。
全面提升我区产业发展水平,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做强做优做大产业,进一步促进我区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到2022年,全区工业产值达到130亿元,培育形成一批规模大、竞争力强、特色鲜明的产业集群。
1.编制园区规划。结合“十四五”经济社会总体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和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清单(“三线一单”)以及区域评估要求,研究编制开发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推动产业链招商和专业化招商。以先进制造业和数字经济2个主导产业双轮驱动,聚焦高端装备制造业、泛信息产业、食品产业、文旅健康产业和现代物流产业,促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价值高端化、产业链现代化,形成综合竞争力强的产业体系。
2.开展产业招商。发挥产业链在招商工作中的引领作用,从龙头企业、重点项目、产业链关键环节出发,策划生成和引进产业招商项目,填平补齐产业缺失,拉长产业链条。统筹推进“三维”招商工作和招商资源整合,推行第三方招商和公司化招商,扩大招商成效。确保完成市政府下达开发区年度招商任务目标。
3.壮大龙头企业。支持大企业和高成长领军企业引进产业链相关企业进驻工业园区,推动产业迭代升级和产业链延伸。提高龙头企业规模化经营能力和集约化发展水平,发挥其在集聚发展、品牌辐射、技术示范中的带动作用,采取兼并、收购、联合、参股、增资扩产等方式发展壮大。到2022年,全区发展培育产值超10亿元以上企业达到5家。
4.强化协作配套。鼓励开发区内大企业与中小企业通过专业分工、服务外包、订单生产等多种方式,开展相互采购,提高园区产业关联度和专业化协作配套水平。着眼产业链中高端,重点引进专业水平高、技术产品新的生产或服务配套企业,补充和完善产业链,实现链式集聚、集群发展。
5.严格土地利用管理。严格执行土地出让制度和用地标准规定,将投资强度、税收强度、环保节能等准入指标以及监管措施、违约处理等条款列入招商协议。强化项目效益、用地监管,组织开展竣工核验和达产复核,对达不到要求的,按违约处理并督促整改。
6.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鼓励国有企业、社会资本等参与建设标准化厂房,作为“零地”招商、“腾笼换鸟”等重要载体。对适合标准厂房生产或用地不超过10亩的中小微项目,引导进驻标准厂房,可给予适当租金补助或优惠,原则上不单独供地。区内工业企业在符合规划和安全要求、不改变用途基础上,在原有建设用地进行厂房加层改造,增加建筑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地价。区内工业企业综合开发和利用地下空间,现有项目开发建设地下空间作为地上建筑配套或附属设施的,其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协议方式出让。
7.推进不动产权证补办和产权分割。健全补办不动产权属登记工作机制,积极为企业补办不动产权证开辟绿色通道,及时办理,蕞迟于2022年底前完成具备条件的工业企业不动产权属登记补办工作。积极开展工业产权分割工作,进一步盘活利用闲置土地和厂房,有效增加工业企业可抵押资产。
8.完善公共基础设施。集中策划和建设一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现“七通一平”(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道路、通信、场地平整),形成项目清单,明确项目推进时间节点、推进主体,强化项目组织实施。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方面,能够保障区内企业的基本需求;道路方面,园区道路可满足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交通需求和交通安全,并形成闭环;安全方面,建立安全管理应急平台,健全应急管理队伍建设,能够实施安全生产与应急一体化管理;环保方面,建成完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或入园企业能够方便接入污水处理市政管网,且雨污分流,按规划要求建设完善危废、固废集中处理设施、环境风险应急设施等;场地平整方面,可基本满足项目落地施工条件。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规划建设局、自然资源分局、交通运输局、安监局(环保局)、财政局
9.完善生活配套。加大教育、医疗、住宿、商贸、文体、社区服务等方面投入,具有综合性、全方位、多功能的综合配套服务设施,园区具备科研、商业、服务等公共设施建设功能,满足入区企业职工基本的就学、医疗、居住、消费等需求。形成生产生活配套项目清单,包括项目推进时间节点、推进主体等,报市园区办汇总。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规划建设局、自然资源分局、交通运输局、安监局(环保局)、财政局
10.构建创新平台。推进一批众创空间、科技孵化器、企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工作站等创新服务平台建设,推动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开展项目路演、创业辅导。依托龙头企业创建一批产业研究院、公共技术研发平台、中试生产平台、检测服务平台等。
11.优化政务服务。按照“一次办好”的要求,为投资者提供一站式、“线上线下”全方位的投资服务,为入驻企业提供培训、融资、营销、财务、人力资源、技术对接等各类公共服务,指导企业便捷享受各类优惠政策。推动园区智能化管理应用,鼓励创建智慧园区。
12.创新体制机制。继续做好《漳州开发区管理办法》及相关政策、协议的研究和跟进工作,尽快推进体制机制改革落地。通过体制机制创新,解放思想、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使体制更顺畅,机制更优化。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开发区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解决开发区标准化建设以及产业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全力推进园区高质量发展。
(二)开展考核评价。对照省级、市级考核标准,认真准备考核评价相关材料,做好迎接考核评价相关工作。
(三)实施动态管理。收集汇总开发区建设和产业发展有关信息和数据,积极配合市统计局做到按月报送及时准确,相关部门负责项目调度和运行分析。
(四)强化要素保障。整合涉企资金,优先支持区内企业技术改造、园区配套设施建设;强化重点项目用地、用林、用海、环境容量等要素保障,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向入区重点项目倾斜。
版权声明:本文由网络蜘蛛自动收集于网络,如需转载请查明并注明出处,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