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科技产业园-科技园A地块勘察、设计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初勘、详勘)及各阶段勘察设计工作直接有关的测量(含氡检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及概算及修正概算)、施工图设计、室外配套工程(含管线、道路、景观)设计、绿色建筑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施工期间指导及现场配合服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及竣工图审核等工作。
2.6.2.内容:包括为完成本工程设计的氡元素检测报告、勘察所有内容及本次招标项目用地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建筑安装工程、室外配套工程、装修工程(不含室内精装修)和其他公用配套设施的建筑、结构、幕墙、钢构、通风、给水排水、各类综合管线、通信、电气、节能、消防、人防、安防、环保、基坑支护(含专家论证及评审)等所有专业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情况与项目相关的一切勘察设计内容均包含,不限于上述范围);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以上各专业工程,后续设计服务及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设计内容。
①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注:若投标人的资质为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则须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本项目相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
②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土工实验室设立要求:参加投标的勘察单位,应在我省具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试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具体按闽建办科〔2018〕16号文规定执行;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如以结构专业为主的工程设计项目可由不低于/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担任设计负责人,《设计招标文件》中对应处进行相应修改);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拟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拟要求类似工程业绩: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项目设计的业绩。(该条仅作为加分项,资格不做强制要求);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6月02日至2021年06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下载/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设计负责人名单。
4.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
(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2)按漳州市相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适用于已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地区)或(3)保函或保证保险形式(如采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形式的形式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须根据闽发改法规〔2020〕61号文件及《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工程招投标工作的通知》的规定,为防止人员聚集,投标人不能到现场。不要求投标人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现场提交纸质保函原件,由投标人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将纸质保函原件扫描加盖印章后一并在线上传,纸质保函原件由中标候选人在公示前提交给招标代理单位并网上公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若采用资格预审的,递交的投标文件指的是资格审查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2021年06月25日08:30,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本项目采取线上开标形式(即不见面开标),投标人不能到现场。开标当日,投标人通过漳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参加开标会议,并在线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互动交流、澄清等开标活动。投标人蕞迟于解密开始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单位操作说明详见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相关通知);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采用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以书面投标文件形式递交投标文件;☑采用线上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线上+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为:/,采用线下书面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为:/。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8.1.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656037900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8.3.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交易网(http://) 上发布。
版权声明:本文由网络蜘蛛自动收集于网络,如需转载请查明并注明出处,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