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关于园区优惠政策汇编
、鼓励知名孵化机构、领军企业、投资机构、科研院所等社会机构进驻高新区直管区建设创新孵化器。
对于入园企业提供50%的配套设施补助,不同企业类型蕞高额20万元到50万元。
对于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从孵化至孵化阶段至加速发展阶段均给予5万元到20万元的奖励。
对于举办及参与各类创业路演、大赛、训练营、论坛的企业,给予50%活动经费补贴,补贴金额10万元到30万元。
获得国家、省、市科技项目扶持项目,高新区也列入项目扶持扶持资金按1:1配套,蕞高不超过500万元。
入驻高新区创新型孵化器的企业可申请不超过50万元的小额贴息贷款,贴息期限不超过2年。
首次引入高新区落地的国家科技奖一、二、三等奖,高新区分别一次性奖励5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省科技一、二、三等奖的项目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20万元。
创新型孵化器创业项目在本区正式落地转化、创办企业的,可根据其实际缴纳区级税收的经营收入为基数,给予蕞长三年3%的经营性补贴。
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在高新区建立专业技术研究院、技术转移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研究院)等技术服务机构。对国家级技术转移平台一事一议,其他实际投入运作的研究院、技术转移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给予场地及物业管理100%补贴,经认定给予一次性30-50万元的奖励。
积极与国内各大知名院校、培训机构开展对接,鼓励创业培训机构推荐的创业团队带项目落户高新区,经认定,给予项目引进补贴,每个项目奖励5万元,项目有发明专利或市级以上大赛获二奖奖以上给予奖励10万元。
A对在高新区内符合条件的新创办科技型企业的高层次人才,除享受省、市规定的待遇外,分别再给予20-40万元创业扶持资金,并优先安排企业需要工作场所,5所内免费租金。
对新引进的总部企业专业人才及高层管理者给予资金补助,获评市级高层次人才达到5人以上的总部企业,给予一次性30万元人才引进费用补助。
重点引进人工智能、生物医药与医学工程、智能装备制造产业等高新区主导产业的急需紧缺人才,对硕士研究生或副高职称专业技术人才给予企业税前支付薪资20%的补助。
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设立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在市级奖励基础上再给予30万元建站补助;获市、省、国家级示范站的分别给予10万元到30万元奖励。
建立人才发展优先投入机制。区财政每年统筹安排不少于1000万元的人才发展经费,用于人才资源开发,兑现引进人才所需的各项奖励、补贴、配套补助经费。
完善人才住房政策,加快建设人才安居工程项目,对符合购买“安得广”惠民工程的高层次人才给予对应的购房补贴。
B对于租用厂房企业,投产后按实际投入使用的面积产生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在每平米200元以上的企业,可享受3年60-100元每平方米/年的租金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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