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平和工业园区上峰片区北侧地块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公示
当前位置:漳州市平和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公示公告
福建平和工业园区上峰片区北侧地块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公示
2021-09-1917:4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平和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福建平和工业园区上峰片区北侧地块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广泛征求了相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和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了修改完善,现将方案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对该方案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平和工业园区管委会反馈。
附件:福建平和工业园区上峰片区北侧地块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公示草案)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和《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报批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1〕3号),依据平和县现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土地利用规划、城市总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编制本方案。
本方案涉及平和县文峰镇黄井村,共1个镇1个行政村,不涉及省级和国家级开发区。本方案成片开发范围总面积38.2234公顷。其中:农用地36.0878公顷(耕地10.0551公顷),建设用地0.6094公顷,未利用1.5262公顷。
本方案的编制是优化产业布局,促进产城融合的需要;拓展工业园区用地空间的需要;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居住环境的需要。
公益性用地包含河流水面、防护绿地用地、公园绿地、公路用地、城镇道路用地等,合计15.4417公顷,占用地总面积的40.40%,符合自然资规〔2020〕5号文规定。
本方案建设可以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有利于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优化产业布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较好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七、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及各类保护区情况
本方案成片开发范围内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
本方案成片开发范围内不涉及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不涉及文物建筑、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不涉及文物点。
本方案成片开发不涉及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保护区域。本方案成片开发拟实施范围内不涉及生态公益林。
总结,本方案成片开发范围内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占用或开发的情形。
本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符合部省规定的标准,做到了保护耕地、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节约集约用地、保护生态环境,能够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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