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住!这些用地不得进行经营性房产开发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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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浦南镇浦南村、金沙村农村住宅小区建设用地的批复
该批次土地用途用于农村村民住宅项目建设,
或用于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村民建房。
你局《漳州市芗城区自然资源局关于浦南镇浦南村、金沙村农村住宅小区建设用地的请示》(漳芗自然资〔2023〕123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将经《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漳州市芗城区浦南镇2022年度头部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农用地转用的批复》(漳芗政文〔2022〕212号)批准的芗城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总面积64509平方米,作为浦南镇浦南村、金沙村新型农村住宅小区建设用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农村宅基地;用地范围以勘测定界红线图为准。
该批次土地用途用于农村村民住宅项目建设,不得进行经营性房地产开发或用于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村民建房。
浦南镇浦南村、金沙村符合申请条件的用地申请人提出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应严格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利用土地,按照批准的建设用地位置、面积和用途进行个人住宅建设,不得擅自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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