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漳州开发区:即日起实施事关居民生活!
为加强燃气管理,防止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和公共安全,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和《漳州开发区居民户内燃气设施安全更新改造实施方案》的要求,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实施居民燃气用户户内燃气设施更新改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升级改造工作按照“政府推动、企业为主、居民受益、用户配合”的原则进行,目的在于确保全区居民燃气使用安全。
二、此次燃气设施安全更新改造实施范围涵盖全区使用管道燃气的居民用户。
三、改造项目包括将橡胶软管更换为金属波纹管和加装燃气安全装置(报警器、自闭阀)。
四、此次燃气设施安全更新改造由辖区燃气经营公司(下称“燃气公司”)负责户内燃气设施安全更新改造设计、采购、安装、验收工作。
五、此次更新改造项目费用(不含灶台扩孔及电源改造费用)实行居民用户、燃气公司和政府共同出资模式分担,其中政府财政承担实际支出45%,燃气公司履行社会责任,承担实际支出45%,居民承担实际支出10%。居民出资部分,由燃气公司向居民收取,除居民需承担实际支出10%外,燃气公司不得向用户收取任何费用。
六、燃气公司应当制定燃气改造方案,依法依规完成产品设备采购,并及时公布更新改造工作的有关信息,受理用户查询、咨询、投诉。
八、管委会相关部门、各社区居委会应当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支持更新改造工作。各小区物业积极配合燃气公司开展宣传和入户改造施工,提供水、电、场地等便利条件。
九、因该更新改造项目时间短,更新改造对象数量多,为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秩序,请各居民燃气用户结合实际情况合理预约安装时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妨碍、阻挠更新改造工作。对于妨碍、阻挠升级改造工作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本文来源:漳州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漳州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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