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海市人民法院关于漳州市芗城区芝山新村3-204房屋(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
一、拍卖标的:漳州市芗城区芝山新村3-204房屋
起拍价:790420元,保证金:10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
注意: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上述标的均以实物现状为准。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即日起至2021年1月7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看样。本院已委托福建博通大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看样的相关事宜,特别提示:该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公司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向本院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有意者请联系电话:(微信同号)统一安排看样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博通大成”。展示看样方式:在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蕞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本次拍卖成交产生的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以成交价款支付(如需由买受人先代为垫付、自行办理)。其他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0年12月31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21年1月17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龙海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兴业银行龙海市支行,账号:962)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蕞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查询。
福建龙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福建省龙海市人民法院司法网上拍卖合作单位,可以为符合授信准入条件的合格竞拍者提供个人信贷支持。具体信贷条件及问题请竞拍者咨询银行,所有预审流程需在竞价日前办理。
“网拍贷”业务咨询方式:(以下银行可提供“网拍贷”业务)
名称:福建龙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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