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平和县二○一一年度第三批次工业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批复
《平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平和县二○一一年度第三批次工业用地挂牌出让方案的请示》(平政文〔2011〕51号)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平和县人民政府关于二○一一年度第三批次工业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方案。拟挂牌出让宗地面积1.893公顷,土地使用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工业用地(混凝土搅拌站)。该批次用地已经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地〔2011〕27号文批准农用地转用并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
你县公开挂牌出让工业用地应根据《全国工业用地出让蕞低价标准》(国土资发〔2006〕307号)、《福建省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实施办法》(闽政办〔2007〕127号)及《福建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闽国土资综〔2008〕199号)等规定执行。
版权声明:本文由网络蜘蛛自动收集于网络,如需转载请查明并注明出处,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