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平和县2023年度头部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年5月19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平和县2023年度头部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2023〕335号)批准征收平和县小溪镇新桥村集体土地0.1654公顷、玉溪村集体土地0.1078公顷,合计征收集体土地0.2732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四十七条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平和县2023年度头部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被征地单位及面积
本公告期自2023年5月30日至2023年6月10日,期满后将按照补偿登记情况支付征地补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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