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漳州台商投资区2024年第四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的批复
《漳州台商投资区2024年第四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的请示》(漳台管综〔2024〕160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漳州台商投资区2024年第四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的方案。出让土地编号台2024P03号,土地面积3.3228公顷,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服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宗地使用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文〔2022〕182号文批准农用地转用并征收的国有建设用地3.3228公顷;出让土地编号台2024P04号,土地面积14.4472公顷,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宗地使用漳州市人民政府以漳政地台〔2019〕47号批准收回的存量国有建设用地14.4472公顷(原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地〔2011〕581号、闽政地〔2011〕548号和闽政地〔2011〕564号文批准农用地转用并征收的国有建设用地)。
你区出让上述地块,应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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