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县梅州华侨农场(胶东作业区初制茶厂)国营福建省诏安梅州华侨农场所属士地及厂房招租项目招标公告
诏安县梅州华侨农场(胶东作业区初制茶厂)国营福建省诏安梅州华侨农场所属士地及厂房招租项目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1地点:诏安县梅州华侨农场(胶东作业区初制茶厂)
诏安县梅州华侨农场(胶东作业区初制茶厂)国营福建省诏安梅州华侨农场所属士地及厂房公开招租,土地面积:1076.15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1076.15平方米。
2.3蕞低承租限额:9718元/年。
2.4承租期限:5年(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凡有能力承接本次招标项目所述的内容,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和本公开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加招标活动应当具备条件的境内法人或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人为企业法人或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3)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有效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
3.2购买地点:中城国金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诏安县南诏镇综合大市场13幢8号)。
3.3未在规定时间和地点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
纸质版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开标时需带上购买标书凭证原件,否则代理机构不予接受投标文件。
5.1投标文件应于2025年01月16 日 10:30之前提交到诏安县南诏镇综合大市场13幢8号(中城国金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并将其原封不动地退回投标人。
①、投标保证金金额:大写肆仟伍佰元人民币(小写:4500元);
②、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现金形式提交;
备注: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密封在信封(或密封袋)中,并在信封(或密封袋)上写上投标人名称及项目名称的投标保证金字样。投标保证金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3.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6.2开标地点:诏安县南诏镇综合大市场13幢8号(中城国金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诏安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招标人:国营福建省诏安梅州华侨农场
电线、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诏安县南诏镇综合大市场13幢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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