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土地信息公示
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相关规定,现将闲置土地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漳州圆山原达电子设备有限公司2020G105地块建设用地位于颜厝镇新社农场、田址村、洪塘村,宗地面积为6236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该用地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进行动工开发,构成闲置土地。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第二条、第八条和第十一条规定,经调查认定,该宗地属于政府原因造成的闲置。现予以公示。
二、漳州圆山原达电子设备有限公司2020G111地块建设用地位于九湖镇林前村,宗地面积为13333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该用地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进行动工开发,构成闲置土地。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第二条、第八条和第十一条规定,经调查认定,该宗地属于政府原因造成的闲置。现予以公示。
三、漳州圆山原达电子设备有限公司2020G112地块建设用地位于九湖镇林前村,宗地面积为29456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该用地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进行动工开发,构成闲置土地。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第二条、第八条和第十一条规定,经调查认定,该宗地属于政府原因造成的闲置。现予以公示。
四、漳州圆山原达电子设备有限公司2020G113地块建设用地位于九湖镇林前村,宗地面积为20046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该用地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进行动工开发,构成闲置土地。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第二条、第八条和第十一条规定,经调查认定,该宗地属于政府原因造成的闲置。现予以公示。
五、漳州圆山原达电子设备有限公司2020G114地块建设用地位于九湖镇木棉村,宗地面积为2038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该用地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进行动工开发,构成闲置土地。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第二条、第八条和第十一条规定,经调查认定,该宗地属于政府原因造成的闲置。现予以公示。
六、漳州圆山原达电子设备有限公司2020G117地块建设用地位于九湖镇新春村,宗地面积为5000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该用地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进行动工开发,构成闲置土地。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第二条、第八条和第十一条规定,经调查认定,该宗地属于政府原因造成的闲置。现予以公示。
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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