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平和县2022年度头部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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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和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平和县2022年度头部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2022-10-2209:48
年8月2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平和县2022年度头部批次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2022〕699号)批准征收平和县大溪镇下村村集体土地0.2686公顷,合计征收集体所有土地 0.2686 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四十七条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平和县2022年度头部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被征地单位及面积
四、被征收划拨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办法
本公告期自2022年10月22日至2022年11月2日,期满后将按照补偿登记情况支付征地补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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