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崎岭乡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平和县崎岭乡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和县崎岭乡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标段名称)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漳州市平和县崎岭乡;
2.2 工程规模:本项目涉及九峰溪崎岭乡河段干流6.795km、桂竹溪新南河段0.550km、高山溪0.755km,河道总长为8.1km。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生态护岸915m、新建2座滚水坝、生态清淤5366立方米、地表清除垃圾及障碍物51135平方米、新建生态亲水节点4处、搭配绿化5575平方米;本工程生态护岸等主要建筑物为5级,次要建筑物及临时建筑物为5级;
2.3产业类型:第二产业(头部产业或第二产业或第三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包含生态护岸、生态清淤、生态亲水等方面,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施工图、工程预算审核书、答疑纪要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2.7 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或以上标准;
2.8 工期要求:总工期18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不要求业绩(指近10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中级及以上职称,不要求业绩(指近10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壹拾伍万元。
3.5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经评审的蕞低投标价法(K值);K值取值区间为:6.00%(含)-10.00%(含)。
3.6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14日00:00至2022年11月4日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址:)(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11月4日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址:)(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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