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漳州市区经营性土地储备计划的批复
你局《关于2024年度漳州市区经营性土地储备计划的请示》(漳自然资〔2024〕49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为扎实做好市区经营性土地收储、开发及供应工作,更好地实施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高土地经营效益,同意你局编制的2024年度漳州市区经营性土地储备计划。
请你局会同芗城区、龙文区政府,漳州高新区管委会及市直有关部门依法依规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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