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平和县二00九年度第二批次工业用地挂牌出让方案的批复-漳政地[2009]43号
文号 主题类别 效力等级 时效性
你县《关于二○○九年度第二批次工业用地挂牌出让方案的请示》(平政文〔2009〕35 号) 悉。经 研究,原则同意平和县人民政府二○○九年度第二批次工业用地挂牌出让的方案,拟出让地块的土地使用 权面积 7.1039 公顷,已经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地〔2006〕477 号文、闽政地〔2007〕448 号文批准转用 并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用途为工业。
你县公开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工业用地)应根据《全国工业用地出让蕞低价标准》(国土资发〔2006〕 307 号)、《福建省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实施办法》及《福建省工业项目投资强度与用地规划控制指标》 的规定执行。 漳州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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