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漳州开发区2019-A1、2019-A2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工业)挂牌出让方案的批复
你单位《关于2019-A1、2019-A2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工业)挂牌出让方案的请示》(漳招管字〔2019〕3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漳州开发区2019-A1、2019-A2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工业)挂牌出让方案。拟挂牌地块土地总面积2.7024公顷,其中2019-A1地块土地面积1.351公顷,土地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工业用地(专用设备制造业);2019-A2地块土地面积1.3514公顷,土地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工业用地(通用设备制造业);以上两宗地均使用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文〔2011〕3号文批准农用地转用并征收的国有建设用地。
你区出让上述地块,应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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