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沿用上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成果的批复
你局《关于沿用上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成果的的请示》(漳芗自然资〔2023〕80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在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成果公布执行前,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按照《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芗城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告》(漳芗政文〔2017〕46号)文件执行,至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成果公布执行时止。请你局按相关要求进行公告,并做好土地征收各项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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