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漳华石亭片区、天宝镇、浦南镇等项目土地与房屋征迁补偿实施方案的批复
你单位《关于漳华石亭片区、天宝镇、浦南镇等项目土地与房屋征迁补偿实施方案的请示》(漳金管〔2022〕3号)收悉。经区政府2022年第4次常务会会议研究,同意《漳华石亭片区土地与房屋征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天宝镇金凤路(金塘路至宝天大道)道路工程项目、金塘路(天宝高速引路至金凤路)道路工程项目、漳州金峰经济开发区金宝园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及天宝引路路边至塔尾段拓宽改造工程(金峰开发区林语堂文创产业园及配套项目)项目土地与房屋征迁补偿实施方案》《浦南镇漳华路改扩建项目、三宝1680硅钢周边地块项目、金峰开发区实验小学及其附属配套工程项目土地与房屋征迁补偿实施方案》。请你们认真组织实施,确保项目征迁工作高效有序。
1.《漳华石亭片区土地与房屋征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
2.《天宝镇金凤路(金塘路至宝天大道)道路工程项目、金塘路(天宝高速引路至金凤路)道路工程项目、漳州金峰经济开发区金宝园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及天宝引路路边至塔尾段拓宽改造工程(金峰开发区林语堂文创产业园及配套项目)项目土地与房屋征迁补偿实施方案》;
3.《浦南镇漳华路改扩建项目、三宝1680硅钢周边地块项目、金峰开发区实验小学及其附属配套工程项目土地与房屋征迁补偿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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