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漳州市圣王大道(一期)道路建设及配套用地土地前期开发招商的公告
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2010]87号专题会议纪要精神,为确保圣王大道建设的顺利进行,及时筹集项目建设资金,促进项目早日开工建设,经研究,决定对漳州市圣王大道(一期)道路建设及配套用地的土地前期开发进行公开招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招商内容:投资人应按《招商方案》的要求在完成圣王大道(一期)道路建设及配套开发用地土地前期开发工作后,将符合出让条件的经营性土地交由漳州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按规定挂牌出让。其中:
⑴圣王大道(一期)道路:该道路南起G319国道(北环城路)与丹霞路叉口以北,经飞机场东侧、青山村、南塘、元光文化生态园西侧,终点于元光文化生态园广场,线米,广场连接线米),道路征地红线米(其中北环城路至规划金星路之间长约1200米,一步到位按50米宽度实施),道路占地面积约400亩。
⑵配套开发用地:位于圣王大道(北环城路至规划金星路之间)两侧,配套开发用地规划总面积约2540亩(具体面积由市规划局根据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实际可挂牌出让用地面积约1800亩的土地前期开发工作,含完成项目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等工作并承担其费用。
5、投资回报:详见《漳州市圣王大道(一期)道路建设及配套用地土地前期开发招商方案》
1、具有一级房地产开发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集团(含下属子公司)累计房地产开发建筑面积须达到150万平方米以上(以施工许可证载明的建筑面积为准);
2、发售地点:漳州市芗城区会展中心三楼陈元光文化公园项目建设协调小组办公室(漳州市南昌路96号芗城区政府大院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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