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漳州市支持工业招商
为进一步贯彻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大抓工业、抓大工业”决策部署,助力重大工业项目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招商引资,助推产业转型升级,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要求,由市发改委牵头,市工信局、商务局等相关市直单位配合,在已出台的《“大抓工业、抓大工业”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八条措施》《关于促进民营企业加快发展若干措施》等政策基础上,拟定关于我市的《关于支持工业招商引资若干措施》。
为起草好《若干措施》,市发改委牵头组成调研组,先后主动走访了市工信局、商务局、自然资源局、地方金融监管局等市直相关部门,与相关负责人进行座谈讨论,对漳州市工业招商引资情况进行分析,有针对性提出具体举措。一是深入实地调研。先后深入芗城区、龙文区、台商区等地开展调研,并与相关部门和工业企业进行沟通,充分了解情况。二是借鉴外地经验。《若干措施》还充分吸收深圳市、东莞市、武汉市、重庆市等先进地区、省内厦门、福州、泉州等兄弟地市的经验作法。三是召开讨论会、座谈会。针对涉及条款,召集市工信局、商务局、自然资源局、地方金融监管局、财政局等九个部门分管领导及业务科长进行讨论。由市发改委牵头,召开了座谈会,邀请了县区的招商引资一线专家及工业园区相关负责领导16人及市直相关单位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提出进一步修改完善措施建议。通过不断反复沟通,不断修改完善,形成《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共十九条,头部条至第三条明确招商引资管理模式及对象、认定条件。第四条至第十八条为具体支持及奖励举措,分别涵盖1.落户一次性奖励;2.企业培育奖励;3.盘活闲置资源奖励;4.企业研发创新奖励;5.企业贷款贴息奖励;6.产业人才引进奖励;7.全员招商奖励;8.上市企业引进奖励;9.“一站式”服务支持;10.特别贡献奖励等十大方面,十五条措施。第十九条明确奖励兑现方式。
《若干措施》主要有四个特点:一是突出大抓工业。在吸收各类政策精髓的基础上,立足“大抓工业 抓大工业”工作部署,对漳州现有的政策进行融合、整合,使之更适用、更接“地气”。提出既要抓石化、装备制造、特殊钢铁、食品等4个千亿级主导产业集群,又要抓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既考虑有力度的招引政策,又考虑招引后的培育扶持;既破解招商引资管理模式难题,又充分着力土地、资金、人才等资源要素保障。二是突出创新转型。针对我市产业发展中的短板弱项,明确提出招引具有技术创新、要素集聚、科技攻关和新品研发等功能的产业技术研究院,进一步提升我市科技创新水平,促进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还明确盘活闲置土地、厂房创办企业奖励及兼并重组并购奖励政策,以保障土地资源集约利用。三是突出务实管用。措施吸收深圳、武汉、青岛等先进地区及省内泉州、厦门等兄弟地市的经验作法以及县区的招商引资一线专家及工业园区相关负责人的意见、建议。措施奖励面涉及人才、融资、科研等,通过财政奖励、贴息补助、表彰奖励等办法,推出真金白银的扶持措施。四是突出正向激励。进一步激励全社会大家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仅明确我市对社会引荐人的相关奖励措施,还有机关事业单位及工作人员招商有功的奖励措施,进一步营造全员招商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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