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第二批次工业用地挂牌出让方案的批复
平和县自然资源局《关于2024年度第二批次工业用地挂牌出让方案的请示》(平自然地〔2024〕26号)收悉。根据《福建省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实施办法》(闽政办〔2018〕49号)、《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建设项目用地审核审批权限的通知》(漳政综〔2012〕51号)等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拟订的《2024年度第二批次工业用地挂牌出让方案》。
二、本次挂牌出让工作由你局负责组织实施。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报名申请参加,但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四、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面积、出让年限、土地用途、挂牌起始价具体如下:
以上地块的出让价款不含耕地占用税,耕占税、契税、城市建设配套费等由受让人缴交。
五、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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