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芗城发布公告!涉天宝镇、浦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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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刚刚,芗城发布公告!涉天宝镇、浦南镇……
事关天宝镇、浦南镇这些地方......
为实施漳州市芗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漳州市芗城区天宝镇文体中心改造提升工程、漳州市芗城区浦南镇文体中心改造提升工程征收土地预公告:
1.拟征地面积: 漳州市芗城区天宝镇文体中心0.2958公顷;浦南镇文体中心0.3000公顷。
2.征地范围: 漳州市芗城区天宝镇文体中心位于漳州市芗城区天宝镇;漳州市芗城区浦南镇文体中心位于漳州市芗城区浦南镇。
具体位置分别详见:漳州市芗城区天宝镇文体中心改造提升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编号:用字号;漳州市芗城区浦南镇文体中心改造提升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编号:用字号。
3.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漳州市芗城区天宝镇文体中心涉及天宝镇天宝村;漳州市芗城区浦南镇文体中心涉及浦南镇浦南村。(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漳州市芗城区天宝镇文体中心、漳州市芗城区浦南镇文体中心,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拟于2023年10月28日开始由天宝镇人民政府、浦南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镇(街)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本次征收土地具体实施单位为天宝镇人民政府、浦南镇人民政府,由天宝镇人民政府、浦南镇人民政府按法定程序组织开展土地征收现状调查、补偿登记、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等相关土地征收法定程序。
附件:1.天宝镇文体中心改造提升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附图
2.浦南镇文体中心改造提升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附图
漳视新闻综合芗城区人民政府网、芗城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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