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平和县新美小学教学综合楼及室外配套附属工程等八个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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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和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平和县新美小学教学综合楼及室外配套附属工程等八个项目)
2023-03-1409:46
为实施平和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公告如下:
一、征收(使用)土地的范围、目的
项目一:平和县新美小学教学综合楼及室外配套附属工程
2.征地范围:具体位置详见规划选址(或工作)红线.
南胜镇欧寮村文化综合服务中心项目1.
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南胜镇欧寮村(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文化设施用地),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文化设施用地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项目三:平和县三林路(阳光路至坑平路)道路工程
征地范围:具体位置详见报批红线.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小溪镇坑里村、新桥村(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交通运输用地(城镇道路用地),为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设施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2.征地范围:具体位置详见用地红线.
2.征地范围:具体位置详见规划选址(或工作)红线.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小溪镇西林村(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交通运输用地(城镇道路用地),为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设施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项目六:国道G355平和县西蝉路口至平寨路口拓宽改造工程
1.拟征收(使用)土地面积:62.8471公顷
2.征收(使用)土地范围:具体位置详见用地红线.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交通运输用地(公路用地),为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设施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九峰镇城中村(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文化设施用地),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文化设施用地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项目八:
朱熹文化公园—朱子书院及古镇文化广场建设项目(古镇文化广场)
征地范围:具体位置详见规划选址(或工作)红线.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九峰镇城中村(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广场用地),为政府组织实施的广场用地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拟由五寨乡、南胜镇、小溪镇、九峰镇、山格镇、文峰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以积极支持配合。
公告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次征收土地的实施征地单位为五寨乡、南胜镇、小溪镇、九峰镇、山格镇、文峰镇人民政府,我县由上述乡镇人民政府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开展现状调查、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补偿登记、签订协议等相关征收土地法定程序。拟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项目征地预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本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分别向五寨乡、南胜镇、小溪镇、九峰镇、山格镇、文峰镇人民政府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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