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台商区2018年第2次国有建设用地(工业)挂牌出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联合竞买者应同时报名申请竞买,并须同时提交联合竞买者个人所占比例份额协议书。申请人必须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并按照《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申请参加竞买。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8年2月2日至2018年3月2日到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8年2月2日至2018年3月2日到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2日17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8年3月5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网上拍卖程序,并按照网上拍卖规则及程序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报价。
(五)挂牌出让成交价为土地出让金,不含契税、印花税等税费。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按规定另行缴纳。
(六)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工业项目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漳政综〔2014〕53号)、《漳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台商投资区项目建设履约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漳台管办〔2014〕33号)和《漳州台商投资区办公室关于修订漳州台商投资区项目建设履约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漳台管办〔2015〕5号)文件规定,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竞得后抵作土地出让价款。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前必须先缴纳竞得地块出让起始价的20%作为项目用地建设履约保证金,凭项目用地建设履约保证金票据与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履约保证金由同级财政、国土部门共同管理。具体返还时间和返还比例根据工程的进展程度确定。工程进展程度由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竞买未得者在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七)竞得人应根据网上交易规则、交易须知或系统提示,在5个工作日内,持申请材料的原件资料和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到我局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应在《成交确认书》签订起30天内与挂牌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八)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取在“福建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挂牌的方式进行。 竞买申请人登录“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 (网址)(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注册登记,提出竞买申请,经挂牌人审查确认,获得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的竞买号和初始交易密码,在规定的期间内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价和竞买等。
(九)竞买人初次报价可等于或大于挂牌起始价,之后每次报价必须比当前最高报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以上的价格。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十)以上用地公开出让后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土地权属登记,如有异议者,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壹个月内,持有效权属证明材料到漳州台商投资区不动产登记处提出,逾期我局将按规定予以确权发证,同时注销出让范围内的原土地使用证。
(十一)挂牌地块规划区域内的市政公共设施项目由竞得者按规划要求自费配套完善。
版权声明:本文由网络蜘蛛自动收集于网络,如需转载请查明并注明出处,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