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2018年头部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的批复
《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2018年头部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的请示》(漳招管字〔2018〕120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2018年头部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拟出让三宗地总面积18.1518公顷,其中2018-B1地块面积4.1309公顷,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住宅)、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超市、商店等),宗地使用漳州市人民政府以漳政地〔2013〕103号文批准收回的国有存量建设用地;2018-B3地块面积5.8806公顷,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住宅)、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超市、商店等),宗地使用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地〔2010〕540号文批准农用地转用并征收的国有建设用地0.2248公顷、闽政地〔2013〕1075号文批准农用地转用并征收的国有建设用地1.0395公顷、闽政地〔2014〕585号文批准农用地转用并征收的国有建设用地4.6163公顷;2018-B4地块面积8.1404公顷,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店)、其他商服用地(软件及研发用地),宗地使用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地〔2015〕539号文批准农用地转用并征收的国有建设用地7.5574公顷,漳州市人民政府以漳政地〔2018〕37号文批准收回的国有存量建设用地0.583公顷。
你区出让上述地块,应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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