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区1幅住宅用地被市政府收回使用权!约57亩!位置就在……
近日,漳州政府网发布一则土地使用权收回批复。经研究,漳州市政府同意收回漳州市景祥置业有限公司位于芗城区北环城路以南、闽南饲料批发市场以西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38138.7平方米,作为城市建设储备用地。
另据漳州楼市情报了解,该地块于2021年10月20日还曾发布过协议出让公告。
你局《关于收回漳州市景祥置业有限公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漳自然资〔2021〕25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收回漳州市景祥置业有限公司位于芗城区北环城路以南、闽南饲料批发市场以西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38138.7平方米,作为城市建设储备用地。具体收回范围以用地红线图为准。
近日,漳州市自然资源局发布一则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告。据公告显示,该地块位于漳州市北环城路以南、北仓路以北、闽南饲料批发市场以西,大致为大唐世家南侧,使用面积38138.7㎡,规划用途为二类居住与商业混合用地,出让年限:住宅70年,商业40年,规划容积率1.0<FAR<2.5,建筑密度≤35%,绿地率≥35%,计容总建筑面积小于95346.75㎡。
符合土地置换要求(收回因政府原因形成的闲置土地,以协议出让方式供应同用途,等价值土地)的意向用地者可在公示时间内,即2021年10月20日至2021年11月19日(30日)到漳州漳州市自然资源局出用地申请。
根据《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06〕114号)等有关规定,经漳州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局拟采取协议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五)宗地用地使用强度:规划容积率1.0<FAR<2.5,建筑密度≤35%,绿地率≥35%;其他指标以【2021】漳规条字013号规划条件通知书为准。
三、申请人条件:符合土地置换要求(收回因政府原因形成的闲置土地,以协议出让方式供应同用途,等价值土地)。
符合条件的意向用地者可在公示时间内到我局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科提出用地申请。(联系人:陈先生、电话)
版权声明:本文由网络蜘蛛自动收集于网络,如需转载请查明并注明出处,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