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拍卖公告(漳自然资告字[2020]1号)
经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漳州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3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住宅)、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场、商店)
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住宅)、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场、商店)
备注:1、2020P01地块内需建设一处建筑面积约700㎡的建筑,该建筑需相对独立且满足公共聚会场所安全性要求。 2、2020P02地块禁止修建别墅类住宅,该地块设定保留价。 3、2020P03地块商业部分计容建筑面积不得低于3000㎡,不得超过6500㎡;地块需设置一处面积不小于1300㎡的生鲜超市(含公厕,且有独立出入口);地块需设置一处用地面积不小于5040㎡、建筑面积不小于4000㎡的幼儿园(独立占地,有独立院落和出入口);建筑限高小于100米,其中住宅建筑高度大于24米。 4、其他土地利用要求按各地块的《规划条件通知书》及该地块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指标和要求执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凡属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且整改未到位的企业及其控股股东、被福建省国土资源厅(闽国土资综[2016]393号文)列为失信行为人“黑名单”或在本市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2020P01地块带回购方案出让,限价回购条款详见出让须知附件。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0年3月11日至2020年3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到漳州市龙文区测绘地理信息中心大楼六楼收储中心招商信息科(龙文交警北侧)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0年3月11日至2020年3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到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土地竞买受理处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30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0年3月30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0年3月 31日09时00分在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八楼拍卖大厅进行。
(一)本次出让的土地出让价款包含市自然资源部门所要求应配备的地下停车位、人防、配电室等配套设施的地下空间使用权价款,但不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及商业、办公、娱乐、仓储等经营性用途的地下空间使用权价款。
(二)本公告与《出让须知》及相关出让文件均为不可分割的整体,对竞买人的竞买、签约和合同履行均具有约束力。
(三)本公告视同登记公告。凡对此次出让宗地有异议者,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及材料向我局提出,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我局将在公告期满,办理供应手续后,直接登记给受让方,宗地范围内原有土地证同时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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