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880亩!漳州市区又有4个地方要征地!
龙文区发布2则征收土地启动公告,涉及龙文区朝盛路以南、龙头路以东用地A-01地块项目、龙文区朝盛路以南、龙头路以东用地A-02地块项目。
另外,长泰区发布2021年度第四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涉及前山片区、宏发电声三期片区等,共征地近880亩(58.6592公顷)。
为实施漳州市龙文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漳州市龙文区朝盛路以南、龙头路以东用地A-01地块项目征收土地启动公告:
具体位置详见《规划条件通知书》(编号:(2021)漳规条字L011号)。
3.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景山街道漳滨社区(原朝阳镇漳滨村)、景山街道科坑社区(原朝阳镇科坑村)。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漳州市龙文区朝盛路以南、龙头路以东用地A-01地块建设, 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拟于2021年7月10日至2021年8月9日由景山街道办事处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街道)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为实施漳州市龙文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漳州市龙文区朝盛路以南、龙头路以东用地A-02地块项目征收土地启动公告:
具体位置详见《规划条件通知书》(编号:(2021)漳规条字L012号)。
3.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景山街道漳滨社区(原朝阳镇漳滨村)、景山街道科坑社区(原朝阳镇科坑村)。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漳州市龙文区朝盛路以南、龙头路以东用地A-02地块建设, 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拟于2021年7月10日至2021年8月9日由景山街道办事处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街道)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漳州市长泰区人民政府关于《漳州市长泰区2021年度第四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自然资规〔2020〕5号)、《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报批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1〕3号)有关规定,长泰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长泰区2021年度第四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宏发电声三期片区、前山片区)》,征求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部门、成片开发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和国有农场职工的意见,并进行了修改完善。现将方案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如对该方案有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长泰区自然资源局反馈。
附件:长泰区2021年度第四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宏发电声三期片区、前山片区)
漳州市长泰区2021年度第四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公示稿)(前山片区)
本方案涉及长泰区武安镇,共1个行政区,积山村、官山村、溪东村3个村,涉及长泰经济开发区省级开发区。
零散式开发建设易导致宗地形状各异、边界交错等问题,用地形状不规整也将会带来实际土地利用效率低下等隐患。“成片开发”可以在空间上连续、系统性地供给生产、生活各类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城市(园区)的集聚效益,有利于在连续的空间上经济且系统地供给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有利于强化土地规划的整体控制作用和避免盲目投资、过度超前和低水平重复建设浪费土地资源。
通过前山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编制,将开发区内的边角地盘活,有利于提高土地利用率,控制用地总量的同时提升了土地资源集约节约水平。
长泰经济开发区是省级重点开发区、国家低碳工业园区,目前已形成文体用品、光电照明、机械制造、超纤4大主导产业,现有投产工业企业318家,规模企业138家。2020年,面对疫情带来的经济下行压力,开发区围绕“三大三新”产业,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实现经济社会逆势发展,入围第十四届省级文明单位,在2019年度全省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考核评价中名列实际利用外资第4名、开放合作第10名。根据《长泰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把长泰经济开发区建成产城融合的现代化工业新城。
本次方案位于长泰经济开发区前山片区,是以机械制造为主导产业的片区。通过前山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编制,以“工业发展强区、产城融合兴区、乡村振兴固区”为发展主线建设长泰经济开发区,将为开发区的经济带来新增长点,实力再上新台阶,符合漳州“三大三新”产业战略需求。
通过前山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编制,将更好的服务于长泰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推进“产城人”深度融合,加快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产业上下游联动发展,降低物资流动成本,提高企业效益。推动完善周边公共配套设施与基础设施的建设,促进周边文化、教育、卫生等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带动区域经济增长,提升居民生活品质,形成产城融合的现代化工业新城。
作为占长泰人口超过20%的区域,前山片区的建设及投产后的招工为本地区群众实现家门口就业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同时增加了就业岗位带来更多务工人口,进一步提升兴泰开发区的活力。
综上,前山片区的开发符合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发展政策、符合漳州“三大三新”产业战略以及十四五规划目标、有助于形成产城融合的现代化工业新城,增加周边群众就业岗位与收入的需要。为了保障各类项目落地,推进项目建设工作,落实项目建设条件,亟需编制本次土地成片开发方案。
公益性用地包含防护绿地用途和城镇道路用地用途,合计6.6842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42.65%,符合自然资规〔2020〕5号文规定。
本方案成片开发总范围15.6720公顷,拟实施的项目面积15.6720公顷,计划实施周期为2021年-2023年,3年内实施完毕,其中:2021年实施面积1.6708公顷、完成比例10.66%;2022年实施面积2.0738公顷、完成比例13.23%;2023年实施面积11.9274公顷、完成比例76.11%。
漳州市长泰区2021年度第四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公示稿)(宏发电声三期片区)
本方案涉及长泰区陈巷镇、武安镇2个行政区,夫坊村、雪美村、欧山村3个村,涉及长泰经济开发区省级开发区。
零散式开发建设易导致宗地形状各异、边界交错等问题,用地形状不规整也将会带来实际土地利用效率低下等隐患。“成片开发”可以在空间上连续、系统性地供给生产、生活各类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城市(园区)的集聚效益,有利于在连续的空间上经济且系统地供给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有利于强化土地规划的整体控制作用和避免盲目投资、过度超前和低水平重复建设浪费土地资源。
通过宏发电声三期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编制,将开发区内的边角地盘活,有利于提高土地利用率,控制用地总量的同时提升了土地资源集约节约水平。
长泰经济开发区是省级重点开发区、国家低碳工业园区,目前已形成文体用品、光电照明、机械制造、超纤4大主导产业,现有投产工业企业318家,规模企业138家。2020年,面对疫情带来的经济下行压力,开发区围绕“三大三新”产业,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实现经济社会逆势发展,入围第十四届省级文明单位,在2019年度全省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考核评价中名列实际利用外资第4名、开放合作第10名。根据《长泰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把长泰经济开发区建成产城融合的现代化工业新城。
本次方案位于长泰经济开发区宏发电声三期片区,是以光电照明为主导产业的片区,目前主要生产电池继电器、LED等电子元器件。通过宏发电声三期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编制,以“工业发展强区、产城融合兴区、乡村振兴固区”为发展主线建设长泰经济开发区,宏发电声、光弘电子和园山实业等企业项目落地,将为开发区的经济带来新增长点,实力再上新台阶,符合漳州“三大三新”产业战略需求。
通过宏发电声三期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编制,将更好的服务于长泰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推进“产城人”深度融合,加快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产业上下游联动发展,降低物资流动成本,提高企业效益。推动完善周边公共配套设施与基础设施的建设,促进周边文化、教育、卫生等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带动区域经济增长,提升居民生活品质,形成产城融合的现代化工业新城。
作为占长泰人口超过20%的区域,宏发电声三期片区的建设及投产后的招工为本地区群众实现家门口就业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同时增加了就业岗位带来更多务工人口,进一步提升兴泰开发区的活力。
综上,宏发电声三期片区的开发符合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发展政策、符合漳州“三大三新”产业战略以及十四五规划目标、有助于形成产城融合的现代化工业新城,增加周边群众就业岗位与收入的需要。为了保障各类项目落地,推进项目建设工作,落实项目建设条件,亟需编制本次土地成片开发方案。
城镇道路用地用途面积10.7869公顷,实现片区交通联系;位于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集中建设区的河流水面面积0.0968公顷,实现防洪排涝、维系生态水系功能。
公益性用地包含防护绿地用途、城镇道路用地用途及位于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的河流水面,合计11.4532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40.20%,符合自然资规〔2020〕5号文规定。
本方案成片开发总范围28.4926公顷,除已建城镇道路用地面积2.9206公顷不征收外,剩余面积为拟实施的项目面积25.5720公顷,计划实施周期为2021年-2023年,3年内实施完毕,其中:2021年实施面积7.3762公顷、完成比例28.84%;2022年实施面积9.6632公顷、完成比例37.79%;2023年实施面积8.5326公顷、完成比例3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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