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南靖县2021年第二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的批复
《南靖县人民政府关于南靖县2021年第二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的请示》(靖政综〔2021〕155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南靖县2021年第二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的方案。拟出让土地编号靖2021P10,土地面积4.2724公顷,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商品房),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场、商店等),宗地使用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地〔2021〕831号文批准农用地转用并征收的国有建设用地3.2839公顷,闽政地〔2008〕316号文批准农用地转用并征收的国有建设用地0.9885公顷。
你县出让上述地块,应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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